同居分割財產的官司費用是多少?
現在很多年輕人在結婚之前會同居一段時間,如果雙方感情很好,自然會辦理結婚手續。可是有些人經過共同居住,決定分手的,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協商不承擔,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請訴訟。那麼,同居分割財產的官司費用是多少?下面我們通過本文做個簡單瞭解。
一、打同居分割財產的官司費用是多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第10條,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為一般共有財產,一方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在對方沒有輔助性勞動和提供生活幫助的情況下應歸該一方個人所有。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可以單獨向法院起訴。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二、法院如何對同居財產分割做出判決?
婚姻法系調整夫妻身份及其財產關係的專門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適用婚姻法的規定處理。但因同居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雙方沒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關係,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就不能適用婚姻法的規定處理,而是應適用《民法通則》等法律有關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0條“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人民法院審理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併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綜上所述,男女雙方同居後分手的,最好協商解決好財產分割,對於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一旦走訴訟程序,勢必產生訴訟費用。打同居分割財產的官司,案件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比例收取,金額越大,涉及到的訴訟費用越高。如果聘請律師,當事人還得繳納一筆律師費。
-
如何分割同居時的財產
律師解析:分割同居財產的方式: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除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通過協議分割,協議不成,可通過實物分割,無法分割的,可通過折價、競價等方式分割,若雙方同居於1994年2月1日之前,則同居財產認定為共同財產,協議不成應當按照照顧子女...
-
重婚罪的追訴期有多久追訴期的立案標準?
律師解析:重婚罪的追訴時效為五年。重婚罪是指行為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只要有重婚行為的就構成重婚罪,可以立案。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
-
哪些財產屬於同居共有財產
律師解析:同居期間共同財產的範圍有:1、雙方同居於1994年之後,雙方同居期間共同產生的收入、購置的財產等;2、雙方同居於1994年之前,屬於個人財產,但男女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歸共同所有的,夫妻在事實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收益、住房公積金等;3、同居期間共同財產...
-
公安局立案重婚罪需要什麼條件
一、公安局立案重婚罪需要什麼條件?(1)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2)法律條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立案追究的行為,必須是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罰應罰性的行為,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需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才予以立案。二、重婚罪的犯罪類型根據司法實踐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