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子女失蹤可以收養孩子嗎
先行法律收養孩子要無子女,所以親生子女失蹤,如果不經過法律程序,則當事人不符合收養人應無子女的條件,不能收養子女;如果向法院申請宣告子女死亡了,同時又符合其他收養條件的可以收養孩子。
《民法典》實施後收養條件中的無子女變更為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所以《民法典》實施後親生子女失蹤,如果只有這一名子女同時又符合其他收養條件的,不宣告親生子女死亡也可以收養孩子。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
收養必須進行登記公證嗎
律師解析:是的。收養應該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從登記之日起成立,如果不登記,就不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收養人或者被收養人一致同意或者有一方要求辦理公證收養,則應當辦理收養公證證明。但是,公證不是收養關係成立的必要條件,如果雙方均認為沒有...
-
解除收養關係有哪些途徑
律師解析:解除收養關係有協商、起訴等途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可與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收養關係,成年養子女與養父母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
合法收養手續怎樣辦理
律師解析:合法收養手續辦理的方式:第一步,收養人和送養人就收養等事項協商一致,並訂立收養協議。第二步,雙方帶本人身份證、書面收養協議等材料,前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第三步,審查合格的,登記機關核准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據:《中華人...
-
婚姻家事類案件
江蘇省建湖縣XX民事調解書(2023)蘇0925民初5739號原告:王XX,男,1968年6月26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XXXX680626XXXX,漢族,居民,住建湖縣委託訴訟代理人:顧晨騁,江蘇和兑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王XX,男,1960年2月18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XXXX600218XXXX,漢族,居民,住建湖縣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