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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暴力離婚的要賠償多少

離婚1.94W
因家庭暴力離婚的要賠償多少
律師解析:因家庭暴力離婚,施暴方需要賠償受害人的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費用的數額沒有具體的標準,主要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