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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威遠離婚訴訟費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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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威遠離婚訴訟費用是多少

在威遠離婚訴訟費用是多少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訴訟費用在原告起訴時由原告先預交,法院審理後,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於離婚案件,由於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二、離婚訴訟程序具體是怎樣的?

打離婚官司屬於民事訴訟,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起訴就是人們常説的告狀。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起訴離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直接利害關係的人。

(2)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3)以利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理由。

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地址。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或者理由。

(3)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訴訟狀後,經過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決定立案審理,從而引起訴訟程序開始,稱為受理。

2.審理審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序,到作出判決前所做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查、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包括下列一些內容:送達起訴狀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離婚起訴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受理後的5日內將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後15日內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閲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起訴或應訴的不符合當事人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蔘加訴訟,更換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查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組織當事人進行調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協議,調查成協議後,製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後,就具有與判決書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都必須遵守。

(3)開庭審理調解不成,進行開庭審理。開庭審理進行下列步驟進行: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時間、地點;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人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人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申請回避,而後,開始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委員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判決可以根據庭審情況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審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審判的,應當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判決書。至此,離婚案件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程序訴訟。

選擇訴訟的方式來進行離婚的話需要繳納訴訟費用,訴訟費的繳納一般是在進行起訴的時候由原告進行預先繳納,最後在案件審理完後一般由敗訴方來承擔,對於離婚案件如果不涉及財產的話,費用一般是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