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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夫妻離婚兩個孩子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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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方夫妻離婚兩個孩子怎麼判

雙方夫妻離婚兩個孩子怎麼判?

雙方離婚時有兩個孩子,一般是一人撫養一個,至於誰撫養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兩個孩子的,夫妻雙方一般是一人撫養一個。其中有一個孩子是未滿2週歲的,應當由母親撫養,然後另一方由父親撫養。兩個孩子都是已滿2週歲的,應當考慮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適合撫養原則來進行判決,其中有孩子是已滿8週歲的,還可以詢問孩子願意跟誰一起生活。

二、父母的探望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夫妻雙方在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權利,雙方可以對探望的方式和時間達成協議,協商不成的, 應當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其中父母有不利於子女成長,還可以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的,才可以恢復探望權。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兩個孩子需要撫養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正常情況下,一般是一人撫養一個孩子。人民法院應當考慮孩子的具體情況,再結合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然後綜合考慮孩子的撫養權歸誰,看孩子是適合由母親撫養,還是適合由父親撫養。

標籤:夫妻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