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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後房產繼承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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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離婚後房產繼承規定是什麼?

父母離婚後房產繼承規定是什麼?

父母離婚後房產繼承規定是按照《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順序來進行繼承。繼承的法律依據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房產繼承公證費收取標準具體是什麼

1、繼承房產需要公證,公證費是房屋評估值的2%,正常過户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沒過五年,正常過户要交營業税,繼承不用交。

2、繼承的房子如果以後想賣的話,永遠都有個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過户的話如果超過五年以後你父母(夫妻)只有這一套房子就沒有個税,如果有的話也沒有這麼多(房款差額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據房子的情況不同而定)。

3、繼承權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低不低於200 元。

4、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比率收。20萬元以下的按2%收取;2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按1.5%收取;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按1%收取;1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低收費200元。

5、房產繼承公證的程序: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父母在法律當中解除婚姻關係對孩子的影響是比較大的,但是這並不會影響到孩子相關財產方面的收益的權利,比如説父母其中一方已經去世所留下來的個人的合法財產是可以作為遺產來進行繼承,而孩子是享有繼承權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