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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的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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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的流程是怎樣的?

離婚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的流程是怎樣的?

首先要提交贈與的公證書和接受贈予的公證書,然後向税務局提交原件繳納税款。

1.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税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6]144號)規定:個人向他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在辦理營業税免税申請手續時,納税人應區分不同情況向税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受贈人應當提交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

3.房產所有權證。

4.《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述材料必須向税務局提交原件。税務機關應當認真審核上述材料,資料齊全並且填寫正確規範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後退提交人,將有關公證證書複印件留存,同時辦理營業税免税手續。

二、離婚約定房子歸孩子無效的嗎?

是有效的。

1.是有效的,離婚協議中約定房屋歸子女,其實就是對子女的贈與。夫妻雙方離婚時處置的房屋必須是夫妻雙方或一方有所有權的房屋,這樣才有處分權。

2.離婚協議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經雙方協商以後,一致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婚生子的約定,是贈與的條款,只要沒有合同無效等事由,該贈與的內容即是有效。

三、法律規定夫妻離婚條件是怎樣的?

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離婚是有夫妻關係的當事人夫妻關係的解除,因此,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合法夫妻關係。不具備合法夫妻身份關係的當事人解除非法同居關係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有關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辦理離婚時應先驗明雙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沒有《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的,表明他們沒有合法的婚姻關係,則不能確認其夫妻身份,就不能辦理離婚手續。對於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非法同居,原則上不應按登記離婚的程序解除。

2.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離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時,才能進行登記離婚。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對於夫妻一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必須依訴訟程序解決,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訴訟。

3.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雙方當事人離婚合意,是協議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如果有一方不願意離婚,就不能依此程序辦理。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是發自夫妻雙方內心、真心實意的願與對方解除婚姻關係,而不是雙方一時氣憤或感情衝動的離婚;不是一方欺詐、哄騙另一方同意的離婚;也不是家長或第三者脅迫一方或雙方同意的離婚;更不是當事人雙方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惡意串通的假離婚。

4.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作出恰當、合理的安排,並達成一致的協議。子女的撫養問題,是指未成年的和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夫或妻哪一方具體撫養,而另一方如何承擔子女必需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以及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視權等內容。在處理這些問題時應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下做合理的、有切實保障的安排。

要知道協議離婚必須對子女的撫養,已經安置給出合理的安排,並要達成一致。如果説並沒有涉及到此類問題的話,一般是不予支持離婚的。財產和債務的分割也必須明確才可以,法律上也有規定,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歸女方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