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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協議離婚的內容寫什麼?

離婚3W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法律規定協議離婚的內容寫什麼?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

第一,網上的離婚協議範本僅是參考,不要完全照搬。

網上現成的離婚協議書範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況,要想離婚協議最終能實際解決您的具體問題,還要對“範本”進行補充。補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體細節。比如,財產明細,分割方式,財產放置於何處,如何交付,户口遷移,如違約怎麼處理;涉及子女的,則有優撫養費怎麼支付,孩子的輔導班費用、醫療費用的承擔比例等等。

第二,寫離婚協議時要儘量細化。

離婚協議在的寫法上要儘量細化,對約定事項規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後不必要的糾紛。比如,孩子撫養費問題,如果僅規定了每月孩子的撫養費數額,沒有就孩子參加課外輔導班的費用承擔做約定,隨着孩子的成長,課外輔導費用也會越來越重,基於此產生的糾紛往往很難解決。

第三,不要輕易變更或重寫離婚協議書。

不要因為離婚期間的思想波動,或由於一方隨意的要求而變更或推翻已有的離婚協議書。這裏的勸告主要是為了防止由於對已更改離婚協議內容,而導致對當事人最為有利的離婚協議書被廢除或歸於無效。如果前後出現幾份離婚協議書,可能會引起復雜的法律問題,比如究竟該以哪一份為準?

離婚協議是雙方進行協議離婚必須經過的一步,在離婚協議上必須是自己真實的意願,且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一般在離婚協議上需要將子女的撫養權,共同財產,共同債務以及對子女的撫養費問題和探視權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標籤:協議 離婚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