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離婚流程和離婚證領取時間?
近幾年來離婚是一個極為常見以及正常的現象,但是離婚的程序是什麼樣子的,估計很多人都會不是很具體的瞭解,那麼,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序是怎樣的呢?辦理離婚證可以當場領取嗎?接下來就由本站小編帶着一起來看看。
民政局離婚流程和離婚證領取時間?
(一)離婚流程
按照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相關規定,離婚證的領取具有一定的規律,婚姻登記機關向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頒發離婚證要經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民法典》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四、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五、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六、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後,婚姻登記員按下列步驟頒發離婚證書:
1、向雙方當事人再次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婚姻登記員告知其領取離婚證後雙方的法律關係,與子女的關係及各自應盡義務;
3、在《離婚登記處理表》上簽名或者按手印。本欄必由當事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註銷雙方的結婚證,頒發離婚證;
5、宣佈解除雙方夫妻關係。
(二)離婚證領取時間
離婚當事人可當場領到離婚證。
新頒佈的《婚姻登記條例》施行後,自願離婚的雙方,不用再苦等1個月的審查期,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時,可以當場領到離婚證。
根據1994年頒佈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在接受採訪時説,新頒佈的《婚姻登記條例》取消了原有條例中的這個規定。新條例指出,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此舉將使得辦理離婚的手續大大簡化,時間大大縮短。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以上就是小編總結的民政局離婚流程和領取時間的相關信息,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新條例同時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所以此類事情還是比較複雜的,如果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小編建議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進行諮詢。
-
夫妻共同債務離婚的解決方式
律師解析:共同債務的解決方式:由夫妻共同償還。如果資不抵債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解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無法就債務清償等相關問題達成協商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
-
夫妻雙方自願簽了離婚協議之後是不是就有法律效力了?
律師解析:一般生效,但是效力是否及於離婚本身,還要看是否辦理登記離婚。首先,只要夫妻雙方意思表示真實、《離婚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不損害公共利益、符合公序良俗的,夫妻二人在協議上簽字後,協議即成立。但協議成立並不等於協議生效。還需要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
-
協離後民政局不讓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以後民政局只要是查明雙方屬於自願就可以辦理離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
-
離婚案二審還需要開庭嗎
律師解析:大多數情況是需要的。離婚案二審有可能開庭,也有可能不開庭,因為有些夫妻在庭外達成了和解了,該案件就不需要繼續開庭審理案件。還有一種情況也是可以不用開庭的,經過閲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