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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條件可以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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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條件可以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能夠就離婚及相關事情協商達成一致,不然到民政局申請離婚,最終也是無法辦理離婚證的。而在訴訟離婚中,其實也是有一定的條件要求的。那究竟什麼條件可以起訴離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什麼條件可以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由法官做出離婚判決,此時必須要有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行。那起訴離婚的判離條件都有哪些嗎?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對方犯罪能否起訴離婚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一方因犯罪行為被監禁的,另一方若想離婚解除婚姻關係,可以先向對方提出,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最高法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之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

通過以上的論述可知,一方因犯罪行為被監禁的,另一方是可以提出離婚請求的,其既可以通過協商的途徑解除婚姻關係,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在閲讀了上述內容之後,大家應該知道什麼條件可以起訴離婚了吧。而起訴離婚,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不代表最終一定會准許夫妻離婚,這還要看是否達到了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也就是要有證據證明夫妻之間感情確實已經破了了才行。更多訴訟離婚方面的內容,請上本站網站進行了解。

標籤:離婚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