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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想要起訴離婚怎麼辦理

離婚6.25K

原告起訴階段:
1、諮詢、聘請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
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1、有二審: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不上訴: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到期生效。
3、調解離婚:起訴→受理→審理→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4、撤訴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撤訴(撤訴可以在判決前的任何階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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