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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該如何收集證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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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該如何收集證據才好


婚後生活可能會讓一些人覺得乏味,因此就有可能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違反忠實義務,在外面找小三、養情人,面對配偶的婚外情行為,若此時想要離婚的話,則也是需要收集證據證明配偶有婚外情的。究竟該如何收集證據才好?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1、離婚婚外情證據之——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往來的信件、郵件或者是聊天記錄。這類婚外情證據一般很難被法院採信,因為當事人提供的此類證據很難保證是沒有經過改動的。

如果要想讓此類證據被法院採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比如説,郵箱是誰的、郵件是誰發來的、那個人的真實身份是什麼等。

另外,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在起訴離婚時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等外遇證據是很難被法院採信的。

2、離婚婚外情證據之——保證書或悔過書

“白紙黑字”難否認,在婚外情被另一方發現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或悔過書表明自己今後“決不再犯”的決心。那麼這份對方親口承認的“白紙黑字”能否作為配偶有外遇的證據呢?

在離婚訴訟時,一方出示了保證書後,對方有可能會説:“保證書是她逼我這樣寫的,上面的都不是實情!”但是如果對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能證實自己的説法,該理由通常不會被法院採信。

因為夫妻雙方多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在寫這份保證書的時候應該能預知將帶來的後果。

3、離婚婚外情證據之——照片

效力有限難“作證”,很多人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證據,往往會聘請“私家偵探公司”的人員對其進行跟蹤,然後拍攝下對方有外遇的證據照片。

因為婚外情證據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過程中要好好的考察偵探公司對婚外情證據的理解,確保婚外情證據的合法性,已達到在法庭離婚時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證據的目的。

4、離婚婚外情證據之——錄像

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此類證據採集難度比較大,也容易引發衝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隱私權,並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隱私權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夫妻雙方就一方有外遇的問題進行談判時的錄音資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並不需要告知對方。如果當事人採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有外遇行為予以承認,那麼該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為現在的一些數碼錄音資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當事人向法院提供錄音資料時,要能證明其是未經修改的。

還是要先搞清楚究竟此時可以收集哪些證據,這樣有目的性,才能比較順利的收集到相應的證據。不過小編需要提醒各位的是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千萬要注意方式方法,要是違法收集證據的話,則最終可能不被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