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離婚對共同財產的爭奪是比較激烈的,大家都想多分得一些財產。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離不開都夫妻財產的分割。那大家知道夫妻離婚共同財產是如何分割的嗎?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法有哪些呢?
一、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的方法是什麼?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法包括: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於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後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二、夫妻什麼時候可以要求分割財產?
想要解決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首先需要明白什麼時候可以要求分割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財產分割在離婚時或不離婚時都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財產。
1、離婚時,分割財產。此種情況是一般情況。也就是説,一般是在離婚時提出財產分割。不離婚,不能提出財產分割。此時,離婚財產分割是在夫妻雙方協議時或法院進行判決時分割夫妻財產。
2、不離婚,也可以要求分割財產。此種情況屬於特殊情況,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重大理由”的可以要求分割財產。重大理由有: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溝通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侵害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行為;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中發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可以在婚姻存續期間請求分割財產。
三、哪些財產屬於可以分割的財產?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約定內容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不管雙方怎麼分割都可。無約定的,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分割。法律規定離婚分割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財產。也就是説,只要是夫妻間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都可以進行分割。屬於第三人的財產不能分割。
夫妻離婚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管是哪一方都想多分得一些,當然這都是人之常情。但在具體分割的時候一定不要用一些不正當的手段取得財產,如果您有需要的話,可以聯繫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將通過合法的途徑為您爭取最多的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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