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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訴離婚起訴費用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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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訴離婚起訴費用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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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到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其實這二者都是屬於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但現實中對於不同的離婚夫妻此時就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方式離婚才行。然而,無論是協議方式還是訴訟方式,對於當事人而言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費用的,那其中起訴離婚起訴費用是多少錢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起訴離婚起訴費用是多少錢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起訴離婚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到法院起訴離婚,如果不涉及財產及小孩撫養:

1、不涉及財產分割的每件50—300 元,如北京法院收75元;

2、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 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 萬元的部分,按照0.5% 交納。

二、起訴離婚要提供哪些證據

一般情況下,誰主張,誰舉證。但是《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可包括: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

(4)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户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係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起訴離婚也就是打離婚官司,從實際情況來看,起訴離婚涉及到的費用一般就是要比協議離婚高的,其中如果還關係到了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的話,則就會根據涉案的財產總額按照一定比例來進行收取。而現實中,離婚夫妻通常都是在協議離婚不成的情況下,才會考慮通過訴訟方式離婚,畢竟協議離婚是要比訴訟離婚簡單、快捷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