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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孩子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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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孩子判給誰?

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孩子判給誰?

離婚後孩子判給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一方。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離婚之後多久可以進行復婚?

離婚之後再復婚是沒有時間限制的,隨時都可以,只要感情還沒有破裂。

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説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

復婚需要什麼程序

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復婚登記,已經離婚的男女雙方經自願申請,依婚姻登記辦法,在婚姻等登記機關辦理恢復夫妻關係的行政程序。中國婚姻法和婚姻法登記辦法規定,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並在復婚申請書上附註“恢復婚姻”字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復婚登記】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如果在離婚之後想和對方復婚的話,可以去當事人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就可以再次登記結婚。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户口簿、結婚申請書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