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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需要回到婚姻登記地

離婚2.9W
起訴離婚需要回到婚姻登記地
律師解析:不需要的,因為結婚登記時是男女雙方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而起訴離婚是向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所以也不一定是要在婚姻登記地起訴,而是向對方所在地起訴。起訴離婚時需要提交的資料有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
法律依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