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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如何補辦離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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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如何補辦離婚協議

當事人如何補辦離婚協議

您只要拿着您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閲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檔案調出來之後,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複印一份並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離婚協議丟失會影響再婚嗎

如果您丟失的只是一份離婚協議書,是不會影響您的再婚登記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辦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丟失的是離婚證,那麼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請補辦一本離婚證,再辦理再婚手續。

還要補充一點的是,如果您丟失的是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是調解書,據《關於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1984年公佈實施)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60年、短期30年。

所以,如果您的訴訟離婚檔案法院還未銷燬,您可與法院檔案保管部門取得聯繫,然後以當事人身份要求複製審判文書,加蓋公章後,就能夠進行再婚登記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即是説,由於履行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內容,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協議是在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籤訂的,則會撤銷離婚協議,否則,會判決另一方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此類問題的處置需要自己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資料的收集後,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來操作,但是最為重要的還是自己有關證件的準備齊全,否則自己事情的處置就會有着不小的問題,不過,在生活中,有關環節的進行的需要自己積極的踐行相關條例,保障自己的權益。

標籤:補辦 離婚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