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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上門龍婿離婚小孩判給誰

離婚2.09W

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孩子過了哺乳期的由雙方自行協商誰來撫養孩子,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父母雙方對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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