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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小孩一個月離婚怎麼判?

離婚1.97W

一、小孩一個月離婚怎麼判

夫妻離婚時,小孩一個月離婚怎麼判?

小孩一個月,如果離婚,法院一般會把孩子判給女方。

孩子還在哺乳期的夫妻雙方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是女方主動提出離婚要求的,通常情況下,孩子會判給媽媽。女方在分娩一年內或中止妊娠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若女方提出離婚,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孩子撫養費標準問題

(一)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

1.夫妻雙方離婚,孩子由一方撫養,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給付離婚孩子撫養費;

2.撫養費包括孩子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二)離婚孩子撫養費具體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孩子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並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還應該考慮:孩子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三)離婚孩子撫養費給付:

1.經濟條件許可的,撫養費可以一次性給付;

2.不具備一次性給付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撫養費,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四)離婚孩子撫養費年限:

1.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孩子18週歲為止;

2.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孩子撫養費。

3、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三、給子女撫養費的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所以,孩子一個月,女方如果提出離婚,孩子是歸女方撫養的,除非特殊情況,比如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不盡撫養義務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其他情況都會隨母親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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