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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寫好了簽字了,能生效嗎?

離婚1.1W
離婚協議寫好了簽字了 能生效嗎?
律師解析:不是寫好了簽字了就能生效。離婚協議屬於附條件生效的協議,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均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它是集人身關係、財產關係、撫養關係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