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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老婆有病能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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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老婆有病能離婚嗎?

對於老婆有病能離婚嗎?

1、老婆生病了,可以離婚。

2、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的規定,結婚自願、離婚自由。任何人都有權利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結婚、離婚。

3、夫妻一方生病的情況下,可以雙方協商離婚,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僅一方欲離婚,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4、但是,如果妻子所生病是精神疾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則丈夫不能欺騙其辦理離婚登記。這種情況下,丈夫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

5、另外,對於夫妻一方生病的,在離婚時,另一方要給予其適當的經濟幫助。或者在分配財產,給予妻子適當多分。

二、離婚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綜合上面所説的,夫妻一方有生病只要不是限制性的病情,那麼雙方就可以依法的解除婚姻關係,但前提是需要雙方協商好,如果一方要離婚而另一方不離婚的話,那麼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除,所以,對於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保護。

標籤:有病 老婆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