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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離婚1.78W

一、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離婚女方一般不能得到賠償。但如果,男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行為,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二、離婚後被前夫騷擾怎麼辦?

可以報警,離婚以後,在法律上就是陌生人了,前夫進行騷擾就和路邊陌生人騷擾是一個性質,可以報警進行協商,嚴重的可以報警拘留對方。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三、離婚的途徑有哪幾種

(一)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二)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准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

離婚有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類型,不管是哪一種都要進行申請。如果離婚之後被前夫騷擾的,可以報警處理,公安機關可對其進行逮捕和拘留並罰款處理。

標籤:賠償 女方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