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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審核有通過嗎?

離婚3.08W

再婚生育審核有通過嗎?

再婚生育審核有通過嗎?

符合條件可以通過;

離婚再婚生育的條件有哪些

夫婦一方或雙方為再婚夫妻申請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再婚夫婦“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再婚夫婦“一方喪偶生育過兩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再婚夫婦“雙方再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均依法隨原配偶生活的”。

離異再婚生育之審批程序:

(1)本人申請。夫妻雙方向女方户籍地鄉(鎮、街辦)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鄉(鎮、街辦)初審。由鄉(鎮、街辦)人口計生辦或女方單位根據申請條件,派人調查核實,獲取有關證明材料,並張榜公佈5天,填寫《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審批表》,審查後上報縣級人口計生局。

(3)縣級審批。根據規定條件進行必要的社會調查,一方或雙方為國家工作人員的,須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審核無疑後由縣再生育子女審批組織集體審批通過,並由其辦事機構發給本人《再生育服務證》。

離婚再婚生育條件之受理時限:

自批准機關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決定。

再生育政策按有利於當事人原則適用

此次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規定,新增一條:夫妻雙方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關於再生育情形,在這部法律修訂之前,各地的條例在規定再生育情形時,地區之間有一定差異。概括起來大概有八至九種類型,各地的情況比較複雜。

舉例來説,按照各地現行計生條例,關於再婚家庭生育子女的問題上規定較嚴格,只有當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時,才能獲准再生育一個孩子;而廣東規定較為寬鬆,包括一方有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雙方各有一個子女,但都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或者是雙方各有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這三種情況都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

因此,若按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一個北京人和一個廣東人再婚組合家庭後,就應該可以按照更寬鬆、更有利於這對夫妻的政策來選擇是否再生育。

綜合上面所説的,我國有很多再婚的家庭,但是對於再婚的人是可以再次生育孩子的,但是必須要符合當地的政策,因為違法的生育小孩子,那麼是會被罰款,而且也會影響上户口的問題,所以對於再婚的家庭一定要好好的瞭解一下當地的政策,如果政策不允許,那麼是不可以現生的。

標籤:再婚 審核 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