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對方分居可以起訴離婚嗎
分居離婚是訴訟離婚當中一種具體的離婚情況,此時符合了法律中規定的條件,則夫妻就可以通過這種方式解除婚姻關係。因此與對方分居的,其實是可以起訴離婚的。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為你詳細分析一下。
一、與對方分居可以起訴離婚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由此可見,我國法律承認因分居而離婚,但是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作為應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不能累計)。
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
其次,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對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分開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條件所限,並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別居住。但是,這種分居並不排除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他們可以利用種種辦法,來滿足夫妻之間的相互需要。所以,作為法定應准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並持續長達兩年。
4、“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我國《婚姻法》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為法定的可以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訴訟的靈魂是證據,法庭認定必須要靠證據的支持。
二、與對方分居如何提起離婚訴訟
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以下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夫妻中一方與對方分居的,此時如果雙方能夠就離婚事項協商一致的話,則可以協議離婚。當然,説到分居離婚,很多人想到的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此時就需要判定夫妻之間是否感情破裂,即要符合法律中對分居離婚的條件要求,那麼法官最後才會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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