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分配?

離婚3.27W

一、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分配?

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分配?

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3、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週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兩週歲到十週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十週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徵求孩子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離婚後子女撫養權能否變更

離婚時法院將子女判給對方,後來狀況發生變化,想自己撫養子女,這在法律上稱為撫養權的變更。

撫養權變更的方式有兩種:協議和起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因此只要父母雙方都同意變更子女撫養關係,對撫養費如何支付也達成了一致,沒有矛盾和糾紛,就可以了。

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變更就須通過起訴的途徑解決。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經上述內容所述,我們可以知道,當孩子不滿兩週歲時,夫妻離婚後孩子是由母親撫養的,當孩子年滿八週歲時,孩子的意願法院判決的時候會適當加以考慮。除此之外,雙方的家庭情況、經濟狀況、人品等因素也會影響孩子的歸屬。

標籤:夫妻 離婚 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