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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離婚怎麼辦

離婚2.16W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雙方自願離婚的,程序如下:
1、雙方拿着身份證、户口本、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
2、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滿三十日後,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即可。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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