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結婚證

辦婚禮沒有結婚證能結婚嗎?

辦婚禮沒有結婚證能結婚嗎?

一、辦婚禮沒有結婚證能結婚嗎?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中的具體體現,是通過法律將結婚決定權完全賦予當事者本人。

實踐中如何認定當事人的合意,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要有表示結婚意願的行為能力。

(2)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法律對結婚年齡進行規定,也是許多國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齡的確定,均受兩個因素的影響。一是自然因素,即人們的生理和心理的發育狀況和成熟程度,這一點受地理環境和氣候的影響很大。二是社會因素,即一定的生產方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條件,如政治、經濟、人口狀況、道德、宗教和風俗習慣等。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二、哪些條件是不能夠結婚的?

我國的《民法典》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説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而且這種婚姻關係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説的重婚罪。

(二)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二十週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説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五)對於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説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所以如果是雙方想要結婚,並且是受到我國法律的保障,那麼肯定是需要雙方帶上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證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去登記才能夠結婚的,但是如果雙方是先辦婚禮那,就算沒有結婚證也可以辦婚禮,不過如果是辦了婚禮,沒有領結婚證,是必須要事後補辦的寶則的話,這段婚姻就相當於不是事實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