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結婚

患精神病期間丈夫提出離婚是否合法?

結婚1.35W

一、患精神病期間丈夫提出離婚是否合法?

患精神病期間丈夫提出離婚是否合法?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離婚訴訟的,應首先解決好精神病病人的監護人、生活起居等問題,絕不能因離婚而造成社會的不穩定。

離婚,是處理解決夫妻身份問題,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其他人是不能代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也應當尊重其權利,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係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理由成立,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種情況:

(1)、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後因受某種復發;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後因某種強或外傷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遺傳而在婚後患精神病。

二、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訴訟離婚的適用條件:

(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2)雙方自願離婚,但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負擔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

(3)雙方都同意離婚,但一方不在國內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或被勞教、勞改而無法親自去辦理登記離婚的;

(4)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且為法律所承認的事實婚姻。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於精神病人離婚的程序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同樣的也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婚姻關係。需要了解的是由於其涉及到身份關係的處理,所以必須是由本人來進行起訴,因此精神病人需要在其精神狀況正常的情況之下提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