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法定結婚年齡降到18歲了嗎
沒有降到18歲,我國法定結婚年齡為男性不得早於22週歲,女性不得早於20週歲。如果未達到中國的結婚年齡,在還是中國國籍的情況下,該段婚姻在中國境內無效,如果放棄我國國籍,在外國結婚可以試用當地法定婚齡。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説,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二、結婚的程序
從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來看,結婚的程序主要由登記制,儀式制,登記與儀式結合制。
登記制是指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是婚姻成立的唯一要件。要求結婚的當事人必須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申請,接受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履行登記手續,婚姻成立。體現了國家與政府對結婚行為的監督和管理。
儀式制是指以舉行結婚儀式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儀式制又有三種:宗教儀式、世俗儀式和法律儀式。宗教儀式是根據宗教教義的要求,在神職人員的主持下舉行的結婚儀式,如西班牙、希臘等國;世俗儀式是按照民間習俗,在主婚人和證婚人的主持下舉行的結婚儀式,反應民族和地域的文化傳統;法律儀式是依據法律規定,在政府官員的主持與參與下舉行結婚儀式,如瑞士;有些國家還採用法律儀式和宗教儀式雙軌制,當事人可仍選其一,均具有法律效力,如英國、丹麥等國。
登記與儀式結合制是既要求辦理結婚登記程序,又要求舉行法定的結婚儀式,兩個程序完成後,婚姻成立。這種結婚制度使得結婚程序既嚴格又莊重,既能實現國家監督,又能滿足當事人結婚儀式隆重熱烈的願望。採用此制的有法國和羅馬尼亞等國。
我國採取的是登記制。
三、登記條件
1、予以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註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2)非自願的;(3)已有配偶的;(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説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因此,在我們國家,想要登記結婚,男的必須年滿22週歲,女的必須年滿20週歲。18歲是不予與結婚的。同時,如果並不是自願的行為或者是已經有配偶的,人也是不可以結婚的,這些在我們國家都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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