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結婚

結婚領證年齡

結婚2.13W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結婚領證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