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的定義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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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阻止結婚是違法的嗎
律師解答:違法。律師解析:父母阻止結婚是違法的。結婚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父母干涉子女婚姻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並且如果是採用暴力手段甚至可能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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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剛領了能撤銷的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結婚證剛領了一般不能撤銷。但存在特殊情況的除外。例如,因受脅迫結婚,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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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遺失證明怎麼寫有效
律師解析:結婚證遺失證明按當地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的模板書寫的有效。我國法律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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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任選夫妻一方的户籍地辦理能嗎?
律師解析:離婚證任選夫妻一方的户籍地辦理是可以的。同時,民政部宣佈,2021年6月1日開始,將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陝西西安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期限為2年。若男女雙方均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