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撫養權如何判決的?
一、子女的撫養權如何判決的?
離婚後孩子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2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此外,2-10週歲的孩子,可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10週歲以上的孩子,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二、關於撫養權變更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綜合上面所説的,撫養權一般是針對於在夫妻離婚時要協商孩子的歸屬所應該要擁有的權利,對於此權利如果協商不好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處理,法院在進行判決時都會以孩子的利益為優先考慮,不撫養孩子的一方就需要按月支付撫養費。
-
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幾年構成失蹤?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幾年構成失蹤?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從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
-
新婚姻法和精神出軌的規定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和精神出軌的規定有哪些?《婚姻法》已廢止,由《民法典》正式實施所有的條款;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針對婚姻關係的規定,如果男方精神出軌並不存在民法典的規定當中,但是女方可以以此為由,要求人民法院確認夫妻雙方之間的感情確已破裂,請...
-
犯了重婚罪怎樣公訴有效
一、重婚罪怎樣提起公訴對於重婚罪,如有證據證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證據不足的,人民法院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控告,然後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對重婚罪的起訴,不是行駛所謂的“追訴權”。法律規定,危害國家、集體和人...
-
離婚協議書的寫法及要點是什麼
離婚協議書是指夫妻間因某些原因要離婚,依法簽訂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而且經過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具有法定效力。那麼離婚協議書應該怎麼寫呢?下面就由本站網站小編為大家介紹。離婚協議書的寫作要點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