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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證遺失如何補辦

公民身份證遺失如何補辦

一、公民身份證遺失如何補辦?

身份證丟失後,本人應儘快攜帶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民警對户口簿、本人、電腦户籍上的信息核對後,對當事人進行信息採集和證件辦理。首先進行相貌信息採集,就是拍攝證件照。由於背景是淺色,當事人應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釘、項鍊等首飾和頭飾,不許化濃粧。如果平時戴眼鏡的情況比較多,為了避免身份證上的相貌與生活中差異過大,並且出於避免閃光燈遇鏡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時戴眼鏡框。拍照之後,採集當事人指紋信息。

信息採集完畢後,當事人在確認單上簽字,一個月後可到公安機關領取新證。

二、在我國身份證掛失後原來的還能用嗎?

原身份證在有效期內就可以繼續使用。

因為二代身份證存在先天缺陷,即使丟失後作補辦、掛失處理,但由於沒有任何註銷措施,也沒有密碼設定功能,原身份證仍可正常使用。

每一張二代身份證中都有芯片,芯片具有安全模塊,防偽性極強。當一張二代身份證丟失後,其中的芯片仍在丟失的證件中,“只要身份證還有芯片,就能使用。”

此外,二代身份證沒有建立基於卡號的黑名單。因每個人身份證號都是固定的,身份證掛失後,補辦的身份證號、個人信息等與原身份證相同,無法將所丟失的身份證拉入黑名單。

二代身份證丟失,可以在現居住地異地受理點和其他公安派出所辦理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丟失招領。由本人攜帶户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經民警核實,辦理本人居民身份證掛失。

如丟失證件被羣眾撿到交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按規定將聯繫證件所有人發還證件;證件所有人尚未補領新證的,申報公安機關注銷證件掛失信息,原證可以繼續使用;證件所有人已經補領新證的,原證件交由公安機關統一銷燬。

三、身份證丟了怎麼補辦臨時身份證?

具體申領程序是:

(一)具備《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要交驗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片(相片尺寸標準同居民身份證),交納證件工本費。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二)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核准後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辦證中心審核簽發,並負責製作證件。

(三)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後的三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

(四)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收費標準是多少?

經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批准,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收費標準為每證10元左右。公安機關收取的證件工本費全額上繳國庫。臨時身份證有效期為三個月。

身份證遺失補辦和第一次辦理身份證的整個流程其實都是大同小異的,具體上的一些操作細節本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即可。另外,補辦身份證大概也是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如果着急使用的話,可以和工作人員申領臨時身份證,同時,遺失的身份證就算掛失其實也是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