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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轉闖紅燈停在了左右車道中間是否違規?

一、左轉闖紅燈停在了左右車道中間是否違規?

左轉闖紅燈停在了左右車道中間是否違規?

左轉闖紅燈停在了左右車道中間是違規,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前輪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交警部門不會進行處罰,但如紅燈亮的過程中,車輛完成了越線並繼續行駛至完全過線後才停止,則屬於違章,會進行處罰。

也就是:車輛完成了紅燈時越(壓)線、紅燈時繼續行駛、紅燈時完全過線並駛入路口。

通過交叉路口時,車輛自直行車道駛出,無論是要直行、左轉還是右轉,均要等直行信號燈為綠燈時才能通行,否則即為闖紅燈。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38條相關規定,車輛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如果左拐彎燈與直行燈都是綠燈,從左拐彎道直行才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當左拐彎道是紅燈時,就應該按闖紅燈來處罰。

二、怎樣算闖紅燈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黃燈亮時已經過線可以繼續行駛不算闖紅燈一般不會被抓拍,紅燈亮時車已經過線等待綠燈這種行為一般不算闖紅燈,但如果只是車頭過去而車身是在亮紅燈那一刻過線就算闖紅燈了,因為現在路口設置抓拍有兩種,一種是感應線,只要紅燈亮之前那一刻車子重量的三分之二過線就不算闖紅燈因為紅燈亮時過線的只是車重量的三分之一達不道感應線的要求重量所以不會抓拍反之則算闖紅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存在一些違章違規的行為,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懲罰,尤其是在駕駛機動車輛的時候,千萬不能存在違章行為,不僅是對自身不負責任,而且對他人也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