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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對離婚財產分割有影響嗎

家暴對離婚財產分割有影響嗎

當今社會如果女性不幸遭遇了家暴,大多數人往往都會選擇提起離婚訴訟,説到離婚就一定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問題,很多人就問,暴對離婚財產分割有影響嗎?這個問題,本站小編下文做了詳細的解答,希望能解開大家的疑惑。

一、家暴對離婚財產分割有影響嗎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四種情況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害,加害方應依法賠償受害方的經濟損失。在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限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四種法定情形)給受害人一方造成經濟損失,過錯方應予賠償經濟損失,譬如,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給對方造成傷害後果所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精神損害賠償,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害,加害方應依法對受害方的精神損失予以賠償。

因此,如果行為人實施家庭暴力,在對離婚財產進行分割時是會有影響的,一般情況下是少分或則不分,當然,受害人還可以要求實施家暴的行為人進行精神損害賠償。

二、離婚析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時,財產都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則進行分割的,但是如果一方有家暴的情形存在,可以認定其有過錯,少分或者不分財產。要是你對此有疑問,不妨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讓他們來為你做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