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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暴可以離婚嗎

不少夫妻在解決家庭問題的時候都會採取暴力的方式,然而這樣不僅不能很好的解決原本的問題,反而還會加深彼此之間的仇恨。在這樣的情況下,遇到了家庭暴力的一方是否能要求離婚呢?換句話説,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離婚嗎?本站小編馬上為您解答。

遇到家暴可以離婚嗎

一、遇到家暴可以離婚嗎

很多婦女同志在遭遇家庭暴力之後不知道是否可以起訴離婚,尤其是在法律知識缺乏的廣大農村。而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經調解無效的,法院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您如果遭遇了家庭暴力是可以請求離婚的。

二、遭遇家庭暴力該如何離婚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起訴離婚。

(一)《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家暴是法定的離婚情形之一,此時可以認定有家暴的一方存在過錯,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進行離婚損害賠償。到底這個離婚損害賠償多少?你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相信他們會詳細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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