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家庭暴力

被丈夫家暴怎麼報警有效

被丈夫家暴怎麼報警有效

被丈夫家暴怎麼報警有效

只要接到報警,警察同志無論如何,都會處理。

第一步,撥打110報警電話,因為110屬於市局統一安排調取,110報警電話有錄音為證,並且現在明確規定,家庭暴力屬於110出警範圍。

《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家庭暴力納入“110”出警工作範圍。

所以,撥打110報警,警察必須出警,並且要予以處理。不能現場轉一圈,丟下一句話就走了。

無論傷情是否嚴重,一定要求派出所將夫妻雙方均帶回到派出所,要求對雙方都要做筆錄。這個很重要,

如果警察不同意,那麼該向領導反應的反應,該向110投訴的就投訴。一定要求派出所出具書面記錄,對家庭暴力事件是否立案,如果同意立案,出具立案通知書,如果不同意立案,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

家暴想要離婚的並不受“冷靜期”的限制,根據《民法典》中的對“冷靜期”的規定,只有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時才適用“冷靜期”制度,是充分尊重和保障夫妻的離婚權利自由的體現。由此説明“冷靜期”制度並不適用所有的離婚情形,發生家暴現象,確實導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離婚的話,就沒有所謂的“冷靜期”適用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在發生家暴情況的時候,最好就是報警處理。因為家暴是自訴案件,如果不是自己報警處理的話,警察是不會受理的。所以説這種時候,只有自己才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一直忍氣吞聲,那麼最後可能會對自己的生命造成威脅。所以一定要及時報警處理。

標籤:丈夫 報警 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