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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後到派出所報案流程是怎樣的?

被家暴後到派出所報案流程是怎樣的?

一、被家暴後到派出所報案流程是怎樣的?

先直接打110説明情況,一般在家暴報警後公安機關會及時出警,也到現場做傷情鑑定以及責任認定。一般都是以調解為主,如果調解不成功的話,會按照法律程序對打人者進行政拘留或者罰款,如果雙方都動手,就對雙方進行處罰。家暴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會被判刑,比如説故意傷害罪,虐待罪等進行判處。

二、遇到家暴該怎麼辦?

1、投訴、反映和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2、報案和起訴。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可以撥打公安機關報警電話“110”或者向基層派出所報案,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當事人以遭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為由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時,人民法院必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三、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除本人到法院申請外,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而且,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因此如果當事人在家庭中受到了家暴,那麼可以直接打110報案,警方通常會在第一時間出案,並且對當事人做出傷情的鑑定,但是要注意警方在調節家暴時都是以調解為主,如果當事人無法接受這種方式,建議直接向法院發起起訴,要求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