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財產很多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有哪些?

一、財產很多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有哪些?

財產很多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有哪些?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

二、夫妻的離婚協議書如何查檔?

夫妻的離婚協議書可以到當地的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查檔。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如果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丟失,可以持有效證件到婚姻登記處查閲。

婚姻登記檔案屬於個人隱私,民政局有權為每一個辦理婚姻登記的人保密。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閲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由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一般情況下,他人不可以查閲別人婚姻登記檔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的部門可以查閲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閲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協議書是由夫妻雙方來進行協商,一般在寫時就需要把夫妻雙方的財產,以及還有孩子的撫養問題註明清楚,但對於財產的分割一定要確定清楚哪些是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哪些是屬於夫妻的一方財產,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