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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對撫卹金繼承的聲明內容有哪些?

一、放棄對撫卹金繼承的聲明內容有哪些

放棄對撫卹金繼承的聲明內容有哪些?

1、聲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住所、出生年月。

2、寫明聲明人與被繼承人的關係,被繼承人因死亡享有撫卹金,並且聲明人具有合法的繼承權。

3、寫明撫卹金的金額、撫卹金的來源。

4、聲明自願無條件放棄繼承權。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聲明人願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聲明人進行簽字確認。

二、撫卹金髮放標準

1、撫卹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 職工發給的費用。恤費等。

2、撫卹金髮放標準必須是法律、法規規定發放的;代表政府發放撫卹金的是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發放的撫卹金的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沒有依法發給”是指拒絕發給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的對象、範圍、標準、數額、時限等發放

3、享受撫卹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4、單位是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及政策發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對象,這些相應規定的,主要由發放單位或其他相關部門負責。

三、撫卹金主要分類

1、傷殘撫卹金,發放對象為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職工等;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2、死亡撫卹金,發放對象是烈士、因公犧牲人的家屬。公民依法獲得政府發給的撫卹金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3、我國還規定有傷殘軍人撫卹費,軍人犧牲、病故撫卹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卹金等。

四、撫卹金如何分配

1、撫卹金的分配,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2、撫卹金不屬於遺產,撫卹金是對傷殘人員或者死者近親屬的物質幫扶和精神撫慰,這筆款項是不能進行繼承的。

3、如果得到撫卹金的本人或者死者近親屬死亡的,那是才轉化為遺產,可以繼承。

撫卹金是國家或有關單位對對死者家屬發放的生活補貼,直系親屬可以直接享有,但是如果本人無意願享有撫卹金,需要寫放棄撫卹金繼承聲明,聲明需要寫明個人自願放棄,撫卹金是在死者在死亡後國家給予的家屬的津貼,不屬於生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