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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

一、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

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

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會喪失繼承權的,存在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行為,或者是對遺囑進行偽造篡改,都會影響到繼承權的形式,當然在後者行為當中必須要情節嚴重,至於具體達到什麼樣的嚴重程度,在法律當中也做出了説明。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一般來説,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它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繼承權喪失的情形,還包括繼承權受剝奪的情況。

二、遺囑繼承有什麼規定?

1、首先,要對各個遺囑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看其是否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

2、其次,如果有兩個以上均為有效的遺囑,其遺囑內容不相牴觸的,則各個遺囑分別發生其效力,遺囑執行人應按各個遺囑內容執行。

3、第三,如果兩個以上有效遺囑的內容互相牴觸,則應視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4、第四,數份內容相互矛盾的遺囑,如果其中沒有公證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又沒有註明訂立遺囑的年、月、日,無法確定時間先後的,這些遺囑全部無效,遺產按法定繼承方式處理。

5、自書遺囑繼承自書寫完之後即生效。當然有個問題,立遺囑人如果改變遺囑的,以最後一次遺囑為準;如果自書遺囑不能鑑定真偽的,同時又有公證遺囑的,以公證遺囑為準;自書遺囑不能辨別真偽並且沒有公證遺囑的,視為從來都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會喪失繼承權,通過遺囑的方式繼承財產,需要對遺囑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確認遺囑是否有效,如果存在多個遺囑的情況,以最後立的遺囑為準,按照遺囑的規定繼承財產,自書遺囑可以不進行公證,遺囑書寫之後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