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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離婚糾紛律師費用收取的方式有幾種?

太原離婚糾紛律師費用收取的方式有幾種?

一、太原離婚糾紛律師費用收取的方式有幾種

目前律師收費一般有兩種:

(1)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

比如,律師的收費標準是5000元起價。也就是説,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甚至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5000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50萬元,超出部分還要加收一定比例。這個百分比有的律師是1%,有的律師是2%。還有的律師是根據不同的爭議額再超額累進,總之,家裏財產越多,律師收費的價格可能就會越高。

(2)風險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

這種案件一般適用於爭議焦點在於財產分割的案件,這種案件一般難度在於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為了刺激律師工作積極性,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先由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啟動資金,一般5000元左右,而後律師再調取相關證據,查找對方財產,做財產保全工作,一直負責至案件判決後的執行。在執行回來的財產中,律師提取一定比例的報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二、離婚案件訴訟費是多少

訴訟離婚時,原告需要向法院交納離婚訴訟費,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案件判決後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雙方均有責任,按照責任的大小雙方各自按比例承擔。如果法院立案且原告交納訴訟費後原告撤訴,法院只退還已繳納訴訟費的50%。

對於離婚案件,不涉及財產的訴訟費為每件50~300元;如果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離婚如果要請律師必須要按規定支付一筆律師費,這筆費用的收取方式可以按財產標的額進行計算,也可以利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來收取,這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協商成功之後律師才會在委託的範圍之內為當事人代理,即使案件敗訴,這筆費用也是不會退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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