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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沒有改户口本又復婚怎麼處理?

一、離婚沒有改户口本又復婚怎麼處理?

離婚沒有改户口本又復婚怎麼處理?

1、離婚沒有改户口本又復婚需要更改户口,首先離婚以後再復婚必須要改户口的,因為當事人的聲明婚姻狀況和户口本的婚姻狀況信息不相同,也可以前往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修改户口信息。

2、户口本是我國公民基本個人信息的簿冊,而且在各項文字信息中也記錄和當事人的目前狀況等,如果某一項出現變化就要及時進行修改。而且在相關法律規定上,離婚以後男女雙方屬於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就一定要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做復婚登記手續。

二、離婚後又復婚的財產怎麼處理

離婚後又復婚的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婚姻涉及到身份關係和財產關係,其中財產關係多依附於身份關係而存在,除了絕對的夫妻約定財產製,夫妻間的財產共有關係隨着夫妻身份關係變化而變化。離婚時的子女撫養協議因復婚的出現導致協議目的不復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財產分割協議,並不因復婚而自然失效。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説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但是,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繳回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係。離婚當事人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涉及到離婚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如果離婚之後沒有改户口本的信息之後又復婚的話,應當到當地的派出所在辦理相關的信息更改。這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作出的一種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