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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生下小孩是否構成重婚罪?

非法同居生下小孩是否構成重婚罪?

一、非法同居生下小孩是否構成重婚罪?

不一定。婚內出軌並有私生子的行為,並不是構成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否觸犯重婚罪,具體要看出軌方與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是,構成重婚罪;否則,就不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有關規定,重婚行為一般都要認定為重婚罪,如果一方在家拿了結婚證了,又在外面跟別人同居並已生下一孩子,這就已經構成重婚罪了。但在家沒有領結婚證的情況下就不算。

不一定構成重婚罪,事實重婚罪的要求是當事人以夫妻相稱或者周圍人都認為是夫妻,才能構成事實婚姻,一般分析的話,“同居並有小孩”一般構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行為人明明已有婚姻,仍然和他人結婚的行為。重婚罪的構成要件為:客體是法律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客觀表現為行為人具有重複婚配的行為;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或者自己有配偶仍然和他人結婚。但如果配偶死亡或者婚姻關係解除,則婚姻關係消失,不算重婚。

二、重婚罪是自訴案件嗎?

重婚罪屬於可自訴,也可公訴的案件。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訴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構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二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構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構立案偵查。

對於重婚罪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説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重婚罪的客觀方面是,有配偶而跟另外的異性重婚,又或者是明知道他人已經有配偶但是仍然與他人結婚的行為。這種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既可以是登記婚姻也可以是事實婚姻。

非法同居生下小孩可能構成重婚罪,重婚罪既算自訴案件,也算公訴案件,既可以有受害者直接去法院起訴,也可以由公安機構立案偵查,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自己有配偶還與另外的異性結婚,就構成重婚罪,可以判兩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