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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放棄宅基地繼承權嗎

子女可以放棄宅基地繼承權嗎

一、子女可以放棄宅基地繼承權嗎?

宅基地不存在放棄繼承的説法,宅基地是集體財產,不是遺產,不能繼承。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八條  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實施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應當服從。

二、哪些財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1、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2、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3、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4、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5、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財產等。

三、放棄繼承權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遺產的法定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五、法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綜上所述,宅基地並不屬於可以被繼承的遺產,除非宅基地上有自建房,在繼承自建房的同時,自然也繼承了對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就法律性質來講,宅基地是集體財產,如果宅基地上沒有修房子,使用權人去世後,村委會可以收回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