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主要贍養義務的一方,能多繼承些財產嗎?
大家好,我是信金國律師,最近收到一位當事人的諮詢:“信律師您好!我母親多年前去世,父親一直由我照顧。
我父親還有個小兒子,但是他幾乎沒管過父親。
父親去年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和十幾萬存款,沒留下遺囑。
現在我弟突然冒出來説,父親的財產要和我一人一半?可他從來沒管過父親還有繼承權嗎?我該怎麼辦?”像這位當事人的情況,在繼承糾紛案件中是比較常見的,子女一方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一般是不大願意和其他兄弟姐妹平分財產的。
今天就和大家聊聊,盡主要贍養義務能否多分財產的問題。
一、遺產分配的原則是什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一)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二)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三)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四)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五)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以多分父親的遺產。
而她弟弟幾乎沒盡到贍養義務,對其應當少分或不分。
但這樣規定,不代表她弟弟的繼承權當然喪失,除非當事人能夠證明弟弟故意遺棄或者虐待父親,並且達到了情節嚴重的程度。
二、如何理解“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一)在物質上給予較大幫助對於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微薄的老年人,定期給付一定的生活費用,給老人添置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這些都是對老年人在物質上盡贍養義務的形式。
(二)在生活上給予主要照料和幫助有些年老體弱或者多病的老人,已經喪失了基本的生活能力。
像洗衣煮飯這些瑣碎的小事,往往是老人在生活中最迫切的需求,是老人安度晚年必不可少的條件。
(三)安撫老人的精神世界老人是容易感到孤獨的羣體,尤其那些與子女分開居住的老年人,缺乏必要的社會活動,如果子女能夠每週抽出一定時間看望、陪伴老人,是對老年人精神世界的極大撫慰,因而也應該將其納入“是否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衡量因素。
三、如果老人生前立下遺囑怎麼辦?
如果老人立下的是一份有效遺囑,説把生前財產留給小兒子,就算你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也只能遵從老人的意願,由遺囑指定的繼承人繼承。
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而老人對自己的財產有處置的權利,贍養老人難以構成遺囑繼承的條件。
這時,我們可以考慮老人立下的遺囑是否有效。
立遺囑雖然是父母的權利,但有些遺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才會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你有相應的法律問題,可以和我聊聊。
-
離婚後子女繼承財產嗎?
一、離婚後子女繼承財產嗎按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不管孩子歸哪一方撫養,都不改變孩子和親生父母之間的親子關係,父母和子女之間互相是對方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遺產分配時,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如果有就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時,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因父母...
-
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是哪些不同?
一、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是哪些不同?調解離婚與訴訟離婚的區別:1、程序不同,調解離婚是夫妻雙方簽訂離婚調解書之後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是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之後出具離婚判決書其婚姻關係解除。2、性質不同,調解離婚是雙方自願協商的結果,...
-
出軌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一、出軌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夫妻一方出軌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時自行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達不成協議,可以起訴解決。法院會從有利子女健康成長,結合父母雙方實際撫養能力和條件等具體情況考慮判決孩子的撫養權關於孩子撫養權與孩子的年齡有關,兩個孩子一般會一人一...
-
離婚對方寫假欠條如何處理?
一、離婚對方寫假欠條如何處理?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