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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但沒有領結婚證算犯罪嗎?

重婚但沒有領結婚證算犯罪嗎?

一、重婚但沒有領結婚證算犯罪嗎?

屬於犯罪行為,犯重婚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它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在第二種情況下當事人必須是“明知”,否則不構成此罪。

重婚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或明知自己有配偶,卻仍然和有配偶的人結婚的行為。重婚一般表現為,明知自己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建立夫妻關係。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果已經舉行了婚禮,這是足以構成重婚罪的。即使沒有舉行婚禮,只要兩人確是以夫妻關係進行同居的,也足以構成重婚罪了。

如果雙方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自不構成重婚。 如果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已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也不構成重婚。

二、怎麼認定重婚罪的?

重婚罪的後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有重婚行為但沒有領結婚證算犯罪的,已經領取結婚證,存在法律婚姻關係,還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屬於重婚情形,可以認定為重婚罪;自己沒有配偶,但是知道他人有配偶卻與對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也屬於重婚行為,需要認定重婚罪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