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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民事再審申請書交哪裏?

離婚財產分割民事再審申請書交哪裏?

一、離婚財產分割民事再審申請書交哪裏?

離婚案件的再審申請書只能向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對其負有審判監督職能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交。夫妻離婚時,需要兩位本着照顧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權益為出發點,自行協議分割兩位的共有財產。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撫養費。  

再審申請書可以交給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交給原審人民法院,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二、離婚財產的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1、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實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跟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離婚財產糾紛要如何處理?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形式,一是登記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兩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記離婚對財產的分割僅體現當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記機關對其僅作形式審查,財產分割的內容未經國家公權力的認可,當事人事後有異議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訴權;

另外,協議中未作處理的的財產,當事人當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後,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後所涉及的財產已無訴權,當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已經處理的財產進行分割的訴訟,而只能通過申請再審的途徑。對於離婚訴訟中忽略的財產,漏審、漏判的財產,則可以提起訴訟。

離婚的再審申請書需要交給上一級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手續分割財產時,需要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對於婚內的共同財產,應當均等分割;需要遵循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於過錯方來説,可以不分或少分財產;需要遵守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