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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去民政局還是婚姻登記處

一、離婚去民政局還是婚姻登記處?

離婚去民政局還是婚姻登記處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因此,不是必須到登記結婚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到男女其中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離婚登記的條件是什麼?

l、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三、離婚登記的程序是怎樣的?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籤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四、離婚的形式有幾種?

1、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2、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准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

講到這裏,大家應該對離婚去民政局還是婚姻登記處這方面的知識有了一定的瞭解。辦理結婚登記,要到當地的民政局,需要雙方帶上結婚證、身份證及離婚協議書等材料。符合條件和程序的,民政局工作人員收回結婚證,發放離婚證,這樣,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正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