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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手續是怎樣的?

婚姻登記手續其實也就是男女申請結婚登記的手續,實踐中,只有符合條件的男女在提出了結婚申請之後,辦理了相關的手續,那麼才能領取到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那實踐中這個婚姻登記手續是怎樣的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婚姻登記手續是怎樣的?

一、婚姻登記手續是怎樣的

結婚登記的程序大致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户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瞭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説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二、婚姻登記機關是哪些

登記機關

1、婚姻登記機關的管轄範圍是:

(1)根據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3)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4)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2、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是:

(1)辦理婚姻登記;

(2)出具婚姻關係證明;

(3)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

(4)宣傳民法典律,倡導文明婚俗。

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對於符合《民法典》中規定的結婚條件的男女而言,此時還需要向婚姻登記機構提出結婚申請,按照要求辦理了手續之後,才能成為合法夫妻。若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登記手續 婚姻